为积极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们提升就业竞争力,我院现面向社会招募15名见习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对象踊跃报名!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经实名登记的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平潭籍高校毕业生及“双困毕业生”优先参加就业见习计划。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通过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有意愿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持身份证、毕业生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我院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面试考核。
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龙凤中路5号)政治部1109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4263918
期待您的加入!
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