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28民再4号
陈波、林婷婷(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770714****、35012819860620****):
本院依职权裁定再审原审原告魏伟与原审被告陈波、林婷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闽0128民再4号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吴强
联系电话:2433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