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28民再5号
肖爱宝、陈茂灯(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640311****、35012819640610****):
本院依职权裁定再审原审原告何明娇与原审被告肖爱宝、陈茂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闽0128民再5号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吴强
联系电话:2433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