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28民再11号
何茏健、丁弟弟、胡瑞华(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851231****、35012819740216****、35220119811108****):
本院依职权裁定再审原审原告何茏健与原审被告丁弟弟、胡瑞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闽0128民再11号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吴强
联系电话:2433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