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28民再13号
丁少冰、李惠英、林诚贵、林海芳、林修军(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660702****、35012819711227****、35012819471123****、35012819940102****、35012819960114****):
本院依职权裁定再审原审原告丁少冰与原审被告李惠英、林诚贵、林海芳、林修军、原审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闽0128民再13号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吴强
联系电话:2433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