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28民初3246号
袁洪奎(公民身份号码:50022519940308XXXX):
本院对原告周小云与被告袁洪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8民初3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袁洪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向周小云偿还借款1000元及相应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承办法官:林丽芳
联系电话: 2446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