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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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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1 11:44:21 打印 字号: |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现有16个部门,包括内设机构10,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涉台案件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直属机构1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5个:自由贸易区法庭金井人民法庭、海坛人民法庭、君山人民法庭、苏平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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