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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高名珠与被告福建省平潭县永金机砖厂、第三人杨大建、王龙、林文朱、陈玉斌、游昌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10:22:54 打印 字号: | |

 (2023)闽0128民初273号

王龙(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680205****)、林文朱(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530226****)、游昌华(公民身份号码35012819720428****):

本院受理原告高名珠与被告福建省平潭县永金机砖厂、第三人杨大建、王龙、林文朱、陈玉斌、游昌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8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君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承办法官:吴旭新

联系电话:0591-2434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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