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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司法建议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4-01-28 09:13:03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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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202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平潭法院苏平人民法庭四级法官潘瑜撰写的:关于合理规划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司法建议(岚法建﹝2023﹞2号)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涉台文化文物保护工作,平潭法院从统筹规划、多元融合、协同参与三个方面提出专业性司法建议:一、统筹规划。在开展两岸文化交流和涉台文物保护中,以及在开发建设壳丘头遗址公园等项目中,将古厝的开发建设放在实验区总体规划框架内,统筹规划,鼓励台胞参与,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开发具有两岸特色的民间艺术、信俗文化、人文特色的体验式两岸文化旅游产品。二、多元融合。为保护传统古村落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建议以保护为主、开发为辅,优先开发少数资源占优势的景点,严格保护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古民居与古建筑,对已开发运营、收储待开发等古厝建筑,持续注重对古建筑的维护修缮、管理保护。三、协同参与。引导企业积极处理与基层组织和群众间旅游的收益分配,建立收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避免村民自发无序进行餐饮、旅馆等建设的破坏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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