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经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3月13日开始,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驻点时间40天左右。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区党工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党工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9906926522(8:00-18:00开通)
电子邮箱:ptxcez@126.com
通信地址:区党工委巡察审计办转第二巡察组
接访地点:政府路13-15号(区党工委巡察审计办)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巡察审计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