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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买受人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24-03-27 10:15:51 打印 字号: | |

日,平潭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案外人的感谢信,信中的话语高度认可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也饱含了买受人肖某对法院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8年,杨英、张琴(均为化名)夫妻因投资失败而负债累累,自2020年后十几名债权人纷纷诉至平潭法院,民事判决生效后均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平潭法院先后2次将被执行人张琴名下的一套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房屋发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最终买受人肖某于2022年9月以最高价557万元竞得该房屋。但在交付房屋时,肖某发现杨英、张琴在搬离房屋时拆除了所有装修,包含已固定在墙体或柱体、地面的装修物、开关、水管等等,造成部分财产损毁,房屋现状与其看样时状况差异巨大。

买受人肖某致电法院,情绪激动地要求惩戒杨英、张琴的违法行为并赔偿其损失,随后提交了书面申请和视频材料、市场行情、房产中介评估意见等,要求赔偿30万元。但被执行人张琴态度强硬,坚称只是拿回自己的东西,不愿意赔偿买受人;而买受人坚持赔偿损失,并保留诉讼和撤销此次拍卖的权利。房产拍卖了却陷入了困境,房产拍卖款在此事未解决之前承办法官也无法制作分配方案。一边是申请人轮番打电话询问房产已经卖了为何迟迟不分配拍卖款,一边是买受人与被执行人的针锋相对。撤销此次拍卖的话,又要重来一遍。困境该如何化解呢?

承办法官及助理分别电话联系肖某、张琴夫妇,经过多次沟通,虽然肖某最终同意以赔偿9万元了结此事不撤拍,但张琴夫妇却始终不愿让步。张琴称这几年生活拮据,本还指望房产拍卖后拿点过渡租金可以交孩子的上学费用、生活费,并没有钱赔偿。难道真的无解了吗?承办法官细细琢磨,决定多管齐下。首先,法官与该房产的两家抵押银行沟通协商,希望让出一小部分利息充当赔偿款,为了不撤拍,两家银行拗不过法官的“缠”劲,答应让出利息3万元。其次,在与张琴夫妇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平潭法院作出了拘留决定,将杨英、张琴带到法院后,法官和法警仍不放弃一丝希望,“磨”了整整一天,一直到晚上9时许,张琴终于同意在过渡租金中退出3万元充抵赔偿款。最后,作为修缮房屋的必要费用在房产拍卖款中支出3万元,所有的债权人均无异议。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赔偿方案终于达成,房产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也一次通过。至此,买受人得到了赔偿款,被执行人领取了过渡租金,各债权人拿回了执行款,各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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