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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守护“地球之肾”
  发布时间:2024-04-27 18:26:32 打印 字号: | |

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

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

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

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

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

被誉为“地球之肾”。

三十六脚湖,是福建省最大的天然淡水湖,它是平潭人民的生命湖,也是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0万平方米。其中,湖、海、山、林交相辉映,岩、礁、碑、屿穿插交错,湖平如镜,秀色可餐,被称为海岛明珠。

为更好保护平潭人民的母亲湖,依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的指导意见》,4月25日,实验区法院联合实验区检察院、实验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前往“平潭三十六脚湖保护区”内查看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现场。“这个地块上面怎么还在堆放沙石?”“这个草地上面的建筑垃圾也要清运出去”“种的是什么树?有没有按照实验区资源生态局的要求进行种植”……承办法官现场督促当事人继续做好修复工作,并要求当事人尽早整改违法行为,确保案涉林地尽早恢复生产条件,以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验区法院将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湿地及其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用司法之力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驾护航,以法治保障生态资源,推动实验区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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