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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人民法院
院机关LED屏等设备迁移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09:16:35 打印 字号: | |

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拟于近期迁移改造部分LED屏等设备,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107000元。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3.如是委托人,应提交委托公司的证明函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4.具备智能化项目施工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盖章)。

三、报价材料的提交

1.报价期限: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17:30(3个工作日);

2.报价要求:截止时间内,应将资格要求及报价材料全套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机关12楼1208室,报价材料需要用信封封存并在封口处签名或加盖公章,经办人不接收未经封存的报价材料。

四、结果公示

各供应商的报名、报价材料将由我院采购咨询小组在督察室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拆封,最终结果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报名经办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较复杂,涉及智能化施工及墙面切割,设备重新安装等工程施工;

2.订货、施工整体工期不得超过30天,施工过程不得影响我院正常办公,会议、调研等活动,必要时安排在非办公时间施工;

3.设备迁移过程中造成的损坏须由施工方承担,该项成本需一并考虑到迁移成本中;

4.项目整体质保3个月;

5.本项目在报价前需要到现场考察并了解具体做法、结算要求等,考察费用自行承担。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0591-86281035、86281043咨询(若未接听,可拨打0591-86281034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6.项目相关情况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六、监督

欢迎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对项目询价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4318429。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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