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平潭法院金井人民法庭运用“盐之有理”工作法,与金井司法所、区公安局金井支队警务社区大队联合调解一起意外死亡赔偿案件,从意外发生到纠纷化解仅经过了不到半个月时间,不仅从源头上预防事态扩大、矛盾激化,也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事心双解”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2024年5月6日,林某某在雇主郭某某位于金井镇某村海域从事海带养殖工作。5月7日6时许,林某某在工作约半小时后与其他工人一同步行前往环岛路,途中林某某突然晕倒,林某某同事发现后随即对其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至医院施救,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林某某系心源性猝死。后林某某家属与郭某某因林某某意外猝死善后事宜的解决产生纠纷。考虑到死者是在务工期间出现不适而死亡,死者家属向郭某某提出相关赔偿要求,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僵持不下,矛盾一触即发。
事发当天,金井人民法庭接到金井支队警务社区大队联调邀请,第一时间赶到金井支队警务社区大队,在充分了解案件有关事实的情况下,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5月9日,金井人民法庭邀请金井支队警务社区大队至法庭再次疏导林某某家属情绪,并从法理、情理上向林某某家属释法说理,降低相关赔偿要求预期。
5月21日上午,金井人民法庭通过“三治融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金井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运用“盐之有理”工作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积极普法释法,一方面倾听死者家属诉说,做好死者家属思想工作并安抚其情绪,引导当事人要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依法依理说服郭某某从同情弱者的角度出发,适当地给予补偿。
5月21日下午,经金井人民法庭、金井司法所、金井支队警务社区大队通力协作,当事人双方在法治驿站内进行了多轮沟通和协商。最终在各方努力之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解,各退一步,达成了协议,成功将这一纠纷化解在法庭“门外”。
下一步,平潭法院将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探索,聚焦“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这一“圆心”,深化与辖区党委政府、公安、司法部门联动,不断扩展纠纷联合调处“半径”,打造辖区10分钟纠纷联合调处圈,有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解于萌芽、止于未诉,绘好“事心双解”的岚岛“枫”景“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