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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马红军一行来岚调研
  发布时间:2024-05-29 21:12:12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至29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红军一行来岚调研党建队建、审判执行、法院文化建设等工作。福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赵明,实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参加调研。实验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毅坤会见昌吉州法院一行。省人大代表吴宝华应邀参加部分行程。

马红军一行先后前往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实验区法院等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壳丘头文化以及平潭法院在审判质效管理、涉台文化文物司法保护、涉台司法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与平潭法院干警进行互动交流。

期间,赵明主任专门会见省人大代表吴宝华,感谢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并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还亲切看望了在平潭法院工作的部分台青代表。

董宇对昌吉州法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平潭法院近年来在法院文化建设、年轻干部培养、涉台司法创新和审判质效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详细介绍。他表示,新疆地处祖国边疆,地域辽阔,是“一带一路”的重要通道,昌吉州两级法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开办“法官讲坛”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值得平潭法院深入学习借鉴。希望两地法院常来常往,在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深入学习交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马红军对平潭法院建立健全文化文物司法保护机制,开发“案-件比”小程序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探索建设全国法院涉台司法大数据中心等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平潭区位特殊、生态优美,平潭法院锐意进取、先行先试,队伍的年轻活力、大胆创新等特质值得昌吉州两级法院学习。希望两地法院以此次调研交流为契机,围绕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在学习交流上常学常新,在司法业务上互学互鉴,充分能动履职,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司法担当与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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