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经平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五年任期于2024年9月2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吴秀兰等52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9月26日任期届满,自2024年9月27日起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52名任期届满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吴秀兰、陈道忠、林梅芳、杨 虹、陈欲钦、蒋秀莲、陈美琴、郑 强、许洪虹、林宜斌、林 青、周芊芊、吴丽玲、高仁雄、林述英、林小云、张小青、高香玉、曾华东、陈明明、李元建、陈 琳、薛理平、施友平、李金霖、王以光、施钦武、杨熙佑、林美晶、陈泉俤、念秀豪、翁 萍、林 钦、林 锦、黄 斌、池娟丽、林金瑞、郑艳平、念 栋、陈玄熹、蔡冬梅、郑 健、叶健挺、薛 斌、许 晶、吴明花、林 郁、郑振理、陈小钦、黄 燕、俞兆宁、蔡 炜。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和社会工作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9日